综合百科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有哪些处罚的种类?

2024-10-24 15:44:42 来源:互联网转载或整理

一、《环境行政处罚办法》有哪些处罚的种类?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十条【处罚种类】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环境行政处罚的种类有: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责令停产整顿;

(四)责令停产、停业、关闭;

(五)暂扣、吊销许可证或者其他具有许可性质的证件;

(六)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七)行政拘留;

(八)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种类。

二、实施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时需要结合哪些情节考虑?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必须符合立法目的,并综合考虑以下情节:

(一)违法行为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程度及社会影响;

(二)当事人的过错程度;

(三)违法行为的具体方式或者手段;

(四)违法行为危害的具体对象;

(五)当事人是初犯还是再犯;

(六)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的态度和所采取的改正措施及效果。

同类违法行为的情节相同或者相似、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应当相当。

三、行政处罚的立案是怎么样的?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第二十二条【立案条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涉嫌违反环境保**律、法规和规章的违法行为,应当进行初步审查,并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经审查,符合下列四项条件的,予以立案:

(一)有涉嫌违反环境保**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二)依法应当或者可以给予行政处罚;

(三)属于本机关管辖;

(四)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到被发现之日止未超过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违法行为处于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三条【撤销立案】对已经立案的案件,根据新情况发现不符合第二十二条立案条件的,应当撤销立案。

第二十四条【紧急案件先行调查取证】对需要立即查处的环境违法行为,可以先行调查取证,并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和补办立案手续。

第二十五条【立案审查后的案件移送】经立案审查,属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管辖,但不属于本机关管辖范围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属于其他有关部门管辖范围的,应当移送其他有关部门。

综合上面所说的,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很多种,这都是会结合实际的案件情况来选择适用,对于轻者给予警告,而严重者也是有被行政拘留的可能性。但如果当事人对于行政机关所处罚的结果不服的话,那么也是可以选择复议和***的。

本文标签: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其他文章

  • 阜新银行存款安全吗 阜新银行安全吗
  • 锰酸锂上市龙头 锰酸锂股票的简要分析
  • 海南矿业为什么不涨 海南矿业股票为什么不涨
  • 中华保险是大公司吗 中华保险公司规模怎么样
  • 590002分过红吗 中邮核心增长股票基金有分过红吗
  • 商贷转公积金麻烦吗 商转公的流程有哪些呢
  • 完全不懂基金怎么入门 基金入门的方法
  • 猪肉行业龙头股一览表 猪肉行业股票的简要分析
  • 人民币的单位换算 人民币有什么单位
  • 央企有哪些 央企的主要内容
  • 慈禧墓被盗全过程(被盗的宝物都去哪儿了)
  • 1964年我国第一颗原子爆炸成功(爆炸成功的时间地点)
  • 赫奇帕奇是什么学院(赫奇帕奇是霍格沃茨人数最多的学院)
  • 敦煌防沙最后屏障将失守(万亩沙漠防护林遭剃光头式砍伐)
  • 金晨个人资料简介及老公是谁介绍
  • 罗马尼亚是哪个国家(罗马尼亚简介)
  • OPPO Find X3参数配置价格(Find X3系列双旗舰怎么选)
  • 刘诗雯男朋友 张斌是谁(31岁刘诗雯新恋情曝光!)
  • 蝙蝠侠阿卡姆骑士攻略(全剧情任务流程图文攻略)
  • 辣椒什么时候传入中国(几千年前古人靠什么调味)
  • 黔ICP备190028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