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百科

代位权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2024-11-15 12:32:54 来源:互联网转载或整理

一、代位权诉讼的条件

《合同法解释(一)》第11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二、代位权成立要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债务人对于第三人的权利,为债权人代位权的标的。债权人的代位权属于涉及第三人之权的权利,若债务人享有的权利与第三人无涉,自不得成为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对象。[2]

(1)纯粹的财产权利,如合同债权,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基于无因管理而生的偿还请求权,物权及物上请求权,以财产利益为目的的形成权,损害赔偿请求权,抵消权,让与权,清偿受领权等;

(2)主要为财产上的利益而承认的权利,例如,对重大误解等民事行为的变更权或者撤销权;

(3)诉讼上的权利,例如,代为提***讼、申请强制执行等诉讼上的权利。

得代位行使的债务人的权利,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按照《合同法解释(一)》的规定,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例如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金、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均不得由债权人代位行使(第12条)。[3]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

在上文中为大家介绍了代位权诉讼的条件,大家会对代位权诉讼有进一步的了解。代位权诉讼需满足上述提到的四项条件,代位权行使对于债权人具有重要的作用。债权人通过对债务人行使代位权,可以有效的避免自身的利益受到进一步的损害。此外,代位权的行使也是有限制的。

本文标签: 代位权诉讼

其他文章

  • 阜新银行存款安全吗 阜新银行安全吗
  • 锰酸锂上市龙头 锰酸锂股票的简要分析
  • 海南矿业为什么不涨 海南矿业股票为什么不涨
  • 中华保险是大公司吗 中华保险公司规模怎么样
  • 590002分过红吗 中邮核心增长股票基金有分过红吗
  • 商贷转公积金麻烦吗 商转公的流程有哪些呢
  • 完全不懂基金怎么入门 基金入门的方法
  • 猪肉行业龙头股一览表 猪肉行业股票的简要分析
  • 人民币的单位换算 人民币有什么单位
  • 央企有哪些 央企的主要内容
  • 第38金(东京奥运会男子跳水10米台冠军:曹缘)
  • 韩国最经典的黑帮电影(十部好看的黑帮电影排名)
  • 俄罗斯米尔矿深度达到了525米(世界上最大的人工矿坑)
  • 美国p站proumb怎么进入(干货!一招教你秒上P站)
  • 吃荔枝是什么梗(荔枝是什么意思网络用语)
  • 加拉帕格斯巨人蜈蚣体型巨大可达46厘米(世界十大著名蜈蚣)
  • 韩国女主播朴妮近况(曾经火爆全网的朴妮唛现在怎样了)
  • 福建省内自驾游十大排行榜(福建最值得去的10个地方)
  • 董明珠个人简短经历(格力董明珠有多少个亿家产)
  • 罗马尼亚是哪个国家(罗马尼亚简介)
  • 黔ICP备190028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