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的义务包括哪些内容?如何理赔?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这个话题。下面是一些常见的问题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保险代理人说。“我们在这里提醒大家,保险险代理人的回答不一定全对,但是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1、不要轻信所谓的“专家”,他们可能是骗子,也可能是托儿。2、不要相信任何何口头承诺,包括保险公司的承诺。
投保人有以下主要义务:1、缴纳保险费义务的履行;2、维护保险标的安全义务的履行;3、保险标的危险增加通知义务的履行;4、保险事故通知义务的履行;5、投保人对施救义务的履行;6、如实告知义务;7、提供证明、资料的义务;8、对因自己违法而取得赔偿或给付予退赔的义务。
一、投保人的权利具体如下: 1、请求保险公司承担必要、合理费用; 2、请求保险公司降低保险费; 3、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两年内,投保人有权提出恢复合同的请求; 4、指定和变更受益人。 二、投保人应具有以下条件: 1、具有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3、投保人履行交付保险费的义务。 投保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被保险财产的危险程度明显减少时,保险公司应当降低保险费,并按日计算,退还相应的保险费。保险人对人身保险的保险费不得以诉讼方式请求投保人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