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票红冲流程
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后,遇到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这些情况下如何进行操作?按照以下教程相信你一定可以圆满解决这些难题。
首先我们要知道,红字*****分为购买方已抵扣和未抵扣这两种情况。
(一) 针对购买方已将专票用于申报抵扣的,由买方在增值税*****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信息表》,此时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电子专票信息。步骤如下:
1. 打开开票软件点击操作:
2. 选择“购买方申请”—选择“已抵扣”
3.录入销售方纳税识别号和商品信息,(注意:数量、金额为负数)如下图
4. 填写并核对开票内容无误后点击“打印”按钮,此时开票系统会自动保存此红字*****信息表,并弹出打印界面,点击“不打印”,(有的公司需要打印出来并盖章然后发给销售方,销售方再根据盖章的红字信息表来开红字,看实际情况需要确定是否打印,如果不打印,则在 弹出的提示框再次点击“取消”按钮,如下图
5. 接下来对生成的红字*****信息表进行网络上传操作
6.找到并选中需要上传的红字信息表,点击“上传“确认
7.上传成功后,可看到前面所选择上传的红字*****信息表的信息表描述已更新为“审核通过”,如图
8.此时这份“审核通过”的信息表中的“信息表编号”提供给销售方,让销售方登录自己的税控盘,在开票系统里的开票界面点击红字选项,选择“导入网络信息红字表”如下图 , 然后核对购买方发给你的“信息表编号”点击选择,就可以开具对应红字*****。
(二)购买方未将专用*****用于申报抵扣的情况下,操作就更加简单了,步骤如下:
1.登录开票软件,进行如下操作:
2.选择“销售方申请”,录入将要红冲的蓝字*****的*****号码和*****代码,操作如下图
点击“下一步”以后,开票系统会弹出当前需要红冲的*****信息,核对*****代码、*****号码以及金额税额是否正确,若无误,点击“确定”按钮即可
3.点击上个步骤“确定”按钮之后弹出的对应红字*****,核对无误后点击“打印”按钮,系统自动保存这张红字*****信息表,在接下来弹出的打印界面里点击“不打印”, 接着弹出的提示框再次点击“取消”按钮,如图
备注:这个时候红字信息表就开好了,不需要继续继续填开所以点击“取消”
4.红字信息表填开好以后,也要进行网络上传的步骤,点击打***管理—红字*****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信息表查询导出如下图
5.找到并选中需要上传的信息表,点击上传确认
接着系统会上传并出现“审核通过”字样,表示上传成功
6.接下来这一步就很重要啦!不管你是购买方天天开的红字还是销售方填开的红字,都必须要经过这个步骤
打开“*****管理”—*****填开—增值税专用*****填开,如图
7.系统自动弹出的“*****号码确认”框,点击“确认”按钮,如图
注意:此步骤为核对未打印纸质*****的号码与系统的*****号码是否一致,别把*****打错了,一定要核对一下*****号码!
8.接着在专用*****填开界面点击“红字”按钮导入网络下载红字*****信息表(注意:在购方已抵扣由销售方根据红字信息表开红字*****的情况下也需要进行同样的操作)
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打印”按钮,用对应号*****号码的纸质*****打印出来即可。如下图
操作完以上步骤,你想要开的红字*****就开好了!!
要特别注意的是销售方凭校验通过的《红字信息表》开具红字电子专票,在*****管理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电子专票应与《红字信息表》一一对应。购买方已将专票用于申报抵扣的,应当暂依《红字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电子专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