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百科

留置权的概念怎么解释的?

2024-10-27 07:10:12 来源:互联网转载或整理

一、留置权的概念怎么解释的?

留置权是指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担保物权时,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财产。债权人有依法留置、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留置物的优先受偿权。留置权的目的是督促债务人及时履行债务。在债务人清偿债务前,债权人享有留置权。留置权的设立不依赖于留置权合同的订立,而是来源于法律。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留置权的定义】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二、留置权成立时要满足什么条件?

1、须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即留置权的主体应是债权人,一般民事主体不享有留置权,这是由留置权的担保物权性质及作用决定的;

2、债权已届清偿期而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换言之,债权人不能就没有到期的债权债权主张留置权(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人无支付能力的除外);

3、被留置的财产只能是债权人事先依合同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财产。依照《民法典》的规定,这些财产往往是债权人依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合同占有的属于债务人的财产。不能对债务人的其他财产进行留置,否则会构成侵权;

4、须债权的发生与被留置的动产有牵连关系。即债权人对动产的占有与其债权的发生有牵连关系时,债权人才可以留置其所占有的动产,这意味着法律不允许债权人留置依其他合同占有的属于同一债务人的其他财产。上述条件,缺一不可。否则,债权人的留置行为便可能构成侵权。

留置权成立时必须满足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权在清偿期内,债务人没有履行义务,积极还款;债权的发生与被留置的动产有牵连的;被留置的财产只能是债权人依法取得的债务人的财产。

本文标签: 留置权

其他文章

  • 阜新银行存款安全吗 阜新银行安全吗
  • 锰酸锂上市龙头 锰酸锂股票的简要分析
  • 海南矿业为什么不涨 海南矿业股票为什么不涨
  • 中华保险是大公司吗 中华保险公司规模怎么样
  • 590002分过红吗 中邮核心增长股票基金有分过红吗
  • 商贷转公积金麻烦吗 商转公的流程有哪些呢
  • 完全不懂基金怎么入门 基金入门的方法
  • 猪肉行业龙头股一览表 猪肉行业股票的简要分析
  • 人民币的单位换算 人民币有什么单位
  • 央企有哪些 央企的主要内容
  • 华为麦芒5详细参数(手机怎么样卡不卡)
  • 韩语经典歌曲大全(韩国女团超火超热门歌曲)
  • 老虎机破解的六种玩法
  • 加代后面的李公子是谁(加代大哥的传奇人生)
  • 韩国喜剧电影爆笑前十名豆瓣(七部韩国搞笑动作悬疑电影)
  • 成功开导老婆接受别的男人案例(男人如何洗脑老婆接受小三)
  • 2023年旧电瓶回收价格表(电动车旧电池卖多少不吃亏)
  • 赖文峰现在是什么情况(赖文峰出狱后娶妻生子)
  • 官场重生小说完本推荐(口碑最好的官场小说权力巅峰)
  • 立陶宛和中国断绝外交关系了吗(中国为何不直接与立陶宛断交?)
  • 黔ICP备190028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