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业绩预告披露规则
般来说,市场上的预披露方式有两种——“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另一种是正式报告的“财务报告”。业绩预告主要是对公司当期净利润的粗略估计。与业绩预告相比,业绩报告更加全面详细,一般披露公司主要财务数据,相当于一份准年度正式报告。接下来具体说说深交所中报业绩预告规定
深交所业绩预告披露规则:深交所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运行业绩预告,预计中期和第三季度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运行业绩预告:1、净利润为负值;2、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3、实现扭亏为盈。
上市公司季度报表预告时间为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之内,一季度业绩预告时间为:4月1日-4月30日,二季度业绩预告时间为:7月1日-8月30日,三季度业绩预告时间为:10月1日-10月31日,年报业绩预告时间为:1月1日-4月30日。需要注意的是深交所年报需要提前披露业绩预告,季报和半年报不做强制要求。
深交所中报业绩预告规定
法律分析:一季报披露时间为当年4月。半年报披露时间为当年7月至8月。三季报披露时间为当年10月。年报披露时间为次年1月至4月。如交易所未能按时披露年报,将对相关上市公司进行训斥,并为保护投资者权益,对未能按时披露年报的相关股票实施临时停牌,待相关年报披露后方可复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第五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法律分析:2020年6月,深交所先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优化了业绩预告与业绩快报披露要求。其中,深主板、中小板的要求趋同; 对于创业板,年度业绩预告由强制披露改为“一定情形下”才需披露,取消了半年度、季度业绩预告的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 第五条 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非歧视的原则。
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未经申请人同意,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参与专家评审等的人员不得披露申请人提交的商业秘密、未披露信息或者保密商务信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涉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行政机关依法公开申请人前述信息的,允许申请人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异议。
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任何人。
一般来说,市场上的预披露方式有两种——“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另一种是正式报告的“财务报告”。
业绩预告主要是对公司当期净利润的粗略估计。
与业绩预告相比,业绩报告更加全面详细,一般披露公司主要财务数据,相当于一份准年度正式报告。
上交所和深交所的“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的披露规则会有所不同。
对于主板企业来说,业绩预披露不是强制性的,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是需要的。上交所和深交所主板要求不一样,下面介绍。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答:业绩预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1.31前)披露业绩预告。预计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的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业绩预告。
1.净利润为负。
2.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减幅度超过50%。
3.扭亏为盈。
业绩预告披露规则是什么
1、不同交易所对业绩预告披露的规定是不一样的。所以不同交易所业绩预告对应的状况也是不一样的,具体如下。
2、上交所。对于年度报告,如果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可能出现亏损、扭亏为盈、净利润较前一年度增长或下降50%以上(基数过小的除外)等三类情况,应当在当期会计年度结束后的1月31日前披露业绩预告。
3、深交所主板。预计报告期内(靠前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和年度)出现以下情况的,应进行业绩预告:净利润为负、扭亏为盈、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基数过小的除外)、期末净资产为负、年度营业收入低于1千万元。业绩预告的时间要求为每个财季度结束后下一个月的15号之前。
4、中小板(属于主板)。业绩预告强制披露,公司应在靠前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对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的业绩预告。公司预计靠前季度业绩将出现归母净利润为负值、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基数过小的除外)、扭亏为盈,应不晚于3月31日(在年报摘要或临时公告)进行业绩预告。
5、创业板。注册制改*后,创业板公司不再强制要求披露业绩快报与业绩预告,但属于下列情形还需要在1月31日前披露年度业绩预告。
6、净利润指标。净利润为负;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下降50%以上;实现扭亏为盈。
7、净资产指标。期末净资产为负。
8、其他情形。出现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业绩预告披露时间不同的交易所规定略有差别,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在本年度结束后的1月31日进行业绩预告,半年报和季报没有强制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预告应在次年的1月31日前。 季报一般在下个季度靠前个月的15号之前披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国证券法》
第七十八条 发行人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务*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证券同时在境内境外公开发行、交易的,其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外披露的信息,应当在境内同时披露。
第七十九条 上市公司、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股票在*务*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应当按照*务*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场所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定期报告,并按照以下规定报送和公告:(一)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公告年度报告,其中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符合本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二)在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报送并公告中期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