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理工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目录(2022天津理工大学考研)
2023天津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
2023天津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专业、招生计划、研究方向、考试科目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天津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部分)
点击链接查看完整专业目录:https://yjs.tjut.edu.cn/info/1012/2779.htm
2023天津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3天津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时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天津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天津理工大学是天津市重点理工科大学,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的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23年我校各硕士招生专业继续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2022年我校共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676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3人。2023年我校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招收的推免生人数以实际录取情况为准,待推免生录取结束后,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看相关公告。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1.英语水平通过CET-4级(拥有CET-4合格证书或CET-4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2.不能跨专业报考;
3.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工程管理硕士(125601)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六)报考我校管理学院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125601)专业的考生还必须符合以下要求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20年9月1日以前毕业);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同等学力人员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七)报考我校聋人工学院电子信息(085400)、艺术(135100)专业的考生还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听力障碍)。
(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九)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
除聋人工学院电子信息(085400)、艺术(135100)外,其他全日制专业均接收推免硕士生。接收办法见《天津理工大学2023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有意报考我校的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我校的相关学科、专业(领域)填报志愿并参加我校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二)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三)报考点选择
1.报考我校“聋人工学院电子信息(085400)、聋人工学院艺术(135100)”的考生(含应届生、往届生)必须选择天津理工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1240)。
2.本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的本市高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本市高校考区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外)须选择天津理工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1240)。
3.本市高校考区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选择考生就读高校报考点。
4.除坐落在本市的高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外的报考我校的其他考生(包括往届考生、自考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考生等),如选择天津理工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1240),按照天津市统一规定,网上确认时,须提供天津市户籍证明(含常住户口、蓝印户口、集体户口),在津工作的非津户籍考生须提供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档案在津存放但无法提供上述本市户籍证明或本市居住证的考生,不允许在津参加考试。
请考生特别注意,本市高校考区涵盖范围以及报考点选择规则以天津市高招办对外公布的网报公告内容为准。
5.除上述考生外,其他考生(含报考艺术学院的考生)须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会计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
因错选报考点等情况导致无法进行确认及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需填写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入学后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指导教师。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4.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报名前须提供同等学力考生报考的其他证明材料。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8.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网上确认
(一)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二)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2.报考我校聋人工学院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听力障碍)。
3.除坐落在本市的高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外的其他选择我校报考点考生,须提供天津市户籍证明(含常住户口、蓝印户口、集体户口),在津工作的非津户籍考生须提供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4.报考我校“聋人工学院电子信息(085400)、聋人工学院艺术(135100)”的考生无须提供本市户籍证明或本市居住证。
5.在录取当年入学报到时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自考生提供自考准考证;网络教育考生提供学生证。
6.其他证明材料。
(三)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六)我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2023年天津理工大学考点网上确认时间和要求参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信息及研招网我校发布的网报公告。报考我校但选择外省市报考点的考生按照所选报考点网报公告要求进行网上确认。
四、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注意: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五、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我校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二)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以及复试办法和程序以研究生院公布信息为准。
(四)按照研究方向公布拟招生人数的相关专业按照研究方向分别开展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五)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是否加试根据相关学院要求执行。
(六)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工程管理硕士(125600)、会计硕士(125300)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相关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八)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九)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属于一区。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本校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我校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聋人工学院面向听障学生单招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六、体检
新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录取
(一)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依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四)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公示及公开
(一)在复试阶段,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在各学院网站公布学院复试细则,各专业招生人数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二)在拟录取阶段,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学校按要求将拟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学校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九、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单位应当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其他
(一)学制及学费标准详见我校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二)为进一步完善我校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改善研究生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我校面向全日制研究生设立了各类奖助学金。此外,学校还提供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和“研究生辅导员”岗位津贴。具体政策以相关文件为准。
(三)请考生及时关注天津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招生信息,有关我校研究生招生的各种信息均在网站公布。
2022年天津理工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
2022年天津理工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已经公布,以下是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复试组成复试阶段测试满分为100分,分为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基础能力测试、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含思想政治理论测试)。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满分为10分。考核内容:外语听说能力。
(2)专业基础能力测试
满分为30分。考核内容: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等。考核方式:考生随机抽取试题进行作答。
(3)专业综合能力测试
满分为60分。考核内容: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学科前沿、研究方法,重点考察考生的学术创新潜质等。报考125601工程管理、125603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125300会计专业学位考生增加思想政治理论测试,其中思政理论测试满分为10分。
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为:复试小组全体成员独立评分的平均成绩。
复试通过网络远程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考生备考期间,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抽签完毕后,考生按抽签顺序进入复试考场面试。综合面试时间由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安排,每个考生复试时长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具体时间可由面试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单科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复试试题和复试成绩1.复试试题的命题、制卷、保管和评卷严格按照《天津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2.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专业基础能力测试成绩+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含报考125601工程管理、125603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125300会计专业学位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成绩)。
三、录取管理录取总成绩计算: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30%。
总成绩计算公式:
满分500分的专业总成绩=初试成绩/5*0.7+复试成绩*0.3
满分300分的专业总成绩=初试成绩/3*0.7+复试成绩*0.3
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录取规则
各专业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后录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考生按总成绩排序优先录取。在总成绩相同情形下,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上述考生如初试成绩仍相同,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形成关于上述考生排名的书面意见,报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2023天津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人数是多少
2023天津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具体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数据为准。
天津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点击链接查看完整专业目录:https://yjs.tjut.edu.cn/info/1012/2779.htm
2023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3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时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天津大学202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天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重点大学,其前身为北洋大学,始建于1895年10月2日,是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素以“实事求是”的校训、“严谨治学”的校风和“爱国奉献”的传统享誉海内外。1951年经国家院系调整定名为天津大学,是1959年中共中央首批确定的16所国家重点大学之一,是“211工程”、“985工程”首批重点建设大学,是首批“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类高校,全国首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14个牵头高校之一。
天津大学目前已成为一所师资力量雄厚、学科特色鲜明、教育质量和科研水平居于国内一流、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作为全国首批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之一,天津大学坚持“强工、厚理、振文、兴医”的发展理念,已经形成了工科优势明显、理工结合,经、管、文、法、医、教育、艺术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学科布局。现有4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在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中,天津大学共有25个一级学科参评,进入A类学科数达到14个。其中,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进入A+档(连续四轮蝉联榜首)、4个学科进入A档(2%-5%)、9个学科进入A-档(5%-10%)。按工学门类统计,天津大学进入A类学科的总数位居全国第4位。
一、招生计划
天津大学202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约为4813名(学术型研究生约为2312名,专业学位研究生约为2501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约为1200名(学术型研究生约为55名,专业学位研究生约为1145名,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我校按学院下拨招生计划,各专业的招生人数由各学院在复试前根据生源情况、导师人数等综合确定。
注: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各学院计划考试招生人数是我校参照2022年考试招生人数制定的,2023年实际考试招生人数将会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和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人数等因素而产生变动(增加或减少)。
二、考试方式、报考条件
我校2023年初试考试方式: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单独考试。
(一)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考试方式码:21)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2023年9月1日前(下述均以此为准))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到202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报名前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阶段的全部主干课程,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⑤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已经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具有国家承认的香港、澳门、台湾及国外高等教育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需于2023年9月1日取得相应学历(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二)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报考条件:(考试方式码:21)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要求:
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0301]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和专科层次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3.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要求:
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三)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MEM)中的工程管理(125601)和项目管理(125602)、教育硕士(Ed.M)中的教育管理(045101),报考条件:(考试方式码:21)
1.符合(一)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
天津大学2023年各招生专业(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MEM、教育硕士Ed.M中的教育管理除外)均可接收。(具体专业见我校2023年推荐免试生招生专业目录)
欢迎全国各大院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我校预推免申请系统网址:http://202.113.8.92/gstms;我校2023年招收推免试生研究生章程及专业目录可查询我校网站:http://yzb.tju.edu.cn/xwzx/zxxx/202208/t20220831_322500.htm)。
推免生的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
(五)单独考试报考条件:(考试方式码:23)
1.符合(一)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3.我校单独考试根据培养要求,仅限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0)、工商管理(120200)和智能医学工程(0831Z2)三个专业招生(均为非全日制)。联系电话:022-27890786(管理与经济学部)、022-83612123(医学工程与转化医学研究院)。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根据教育部规定,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报名信息的方式。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 http://yz.chsi.cn/)报名。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预报名生成 9 位报名号并缴费成功后,表示网报成功,等同正式报名)
正式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至25日,每天9:00-22:00。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报考点要求通过网上确认的方式确认报名信息。具体时间请关注各报考点安排,逾期不再补办。
2.报考点选择要求:
①在津参加报名考试的考生,报考点选择的具体要求以天津市高招办公布的网报公告为准。
②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报名时报考点必须选择“天津大学”。
③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四、学习方式
1.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2.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五、报考类别
1.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2.非定向就业: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六、复试、调剂及录取
1.复试:凡是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均应参加复试及复试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具体安排见网上通知。复试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复试时间一般在2023年3月中下旬,复试办法将于复试前在网上公布,复试的笔试科目见2023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复试笔试科目的考试大纲可查询我校网站(网址:http://yzb.tju.edu.cn)。复试时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笔试)。
考生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体检时间安排在考生复试结束后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调剂: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复试分数线而因报考专业已招满时,可根据教育部调剂规定申请调剂到校内生源不足的相近专业。符合教育部复试分数线要求而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根据教育部调剂规定申请调剂到外校。
3.录取:我校将根据国家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录取。
4.参加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夏令营并取得相应合格证书、公示合格的考生可享受我校有关招生优惠政策。
七、学费及奖助学金
我校按照国家和天津市的规定收取学费,硕士研究生学费按学制缴纳。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023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类别 | 学费标准(元/生学年) |
025100 | 金融 | 28000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 | 13000 |
035102 | 法律(法学) | 13000 |
045101 | 教育管理 | 10000 |
045114 | 现代教育技术 | 10000 |
045120 | 职业技术教育 | 10000 |
045300 | 汉语国际教育 | 10000 |
045400 | 应用心理 | 18000 |
055100 | 翻译 | 15000 |
085100 | 建筑学 | 18000 |
085300 | 城市规划 | 10000 |
095300 | 风景园林 | 10000 |
105100 | 临床医学 | 10000 |
125100 | 工商管理 | 44000 |
125300 | 会计 | 28000 |
135108 | 艺术 | 20000 |
其余专业学费均为8000元/生学年。 |
注:
①录取为天津大学佐治亚理工深圳学院研究生,除缴纳天津大学学费外,在深就读期间还需缴纳佐治亚理工学院学费4.5万元/生学期(每学年按三学期计),如有变动,依照深圳市发改委最新文件批复或备案为准。
②录取为天津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福州联合学院研究生,需缴纳两部分学费:第一部分向新加坡国立大学缴纳3.4万新加坡元学费(约16万元人民币),根据新加坡相关税法,该笔学费属应税范畴,学生需依据学费金额支付对应消费税,该税种现行税率为7%(税费合计约1万元人民币);第二部分向天津大学缴纳13万元人民币学费(分两学年收取,最终学费标准以福建省发改委核定为准)。
我校统筹政府投入、学校自筹经费、科研经费、社会捐助等资金,建立健全奖、助、勤、贷、补的奖励资助体系。
奖励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单项优秀学生奖等。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学业奖学金特等奖最高可达每生每年12000元(具体以当年发布的评审方案为准)。
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助学金、助管基金、助教基金、国际交流基金、专项助学金等。其中研究生助学金为每生6000元/年以及导师助研两部分组成,助学金覆盖面可达100%。
适用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取得正式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具体执行细则参见当年的校发文件。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023级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类别 | 学费标准(元/生学年)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 | 20000 |
035102 | 法律(法学) | 20000 |
055100 | 翻译 | 20000 |
085100 | 建筑学 | 25000 |
085300 | 城市规划 | 25000 |
085400 | 电子信息(智能与计算学部) | 17500 |
095300 | 风景园林 | 20000 |
125100 | 工商管理 | 74000 |
工商管理(高级工商管理方向) | 134000 | |
125200 | 公共管理 | 35000 |
125300 | 会计 | 48000 |
125601 | 工程管理 | 59200 |
125602 | 项目管理 | 59200 |
135108 | 艺术设计 | 25000 |
120100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20000 |
120200 | 工商管理 | 20000 |
0831Z2 | 智能医学工程 | 20000 |
其余专业学费均为12500元/生学年。 |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纳入奖助体系。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八、学制
1.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制如下:
学院名称 |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 | 学制 |
建筑学院 | 建筑学(081300)、城乡规划学(083300)、建筑学(专业学位)(085100)、城市规划(专业学位)(085300)、99F100非物质文化遗产学 | 2.5年 |
其他专业 | 3年 | |
管理与经济学部 | 工商管理MBA(1251)(01、03研究方向)、公共管理MPA(1252)、会计MPAcc(1253) | 2年 |
金融(专业学位)(0251)、工商管理MBA(1 251)(02研究方向)、工程管理MEM(1256) | 2.5年 | |
其他专业 | 3年 | |
外国语学院 | 所有专业 | 2年 |
人文艺术学院 | 所有专业 | 2年 |
天津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福州联合学院 | 所有专业 | 2年 |
除上表所列学院及专业外,其他学院的所有专业学制均为3年。新生入学后双向选择指导教师。
2.研究生因特殊原因未能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或为了更深入开展科学研究,可申请适当延长学习年限但不能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
九、其他事项
1.我校2023年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类别如下:
0251金融;
035101法律(非法学);
035102法律(法学);
045101教育管理
045114现代教育技术
045120职业技术教育
0453汉语国际教育;
0454应用心理;
0551翻译;
0851建筑学;
0853城市规划;
0854电子信息;
0855机械;
0856材料与化工;
0857资源与环境;
0858能源动力;
0859土木水利;
0860生物与医药;
0953风景园林;
1055药学;
1251工商管理(MBA);
1253会计(MPAcc);
135108艺术设计。
2.我校2023年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类别如下:
035101法律(非法学);
035102法律(法学);
0551翻译;
0851建筑学;
0853城市规划;
0854电子信息;
0855机械;
0856材料与化工;
0857资源与环境;
0858能源动力;
0859土木水利;
0860生物与医药;
0953风景园林;
1251工商管理(MBA);
1252公共管理(MPA);
1253会计(MPAcc);
1256工程管理(MEM)
135108艺术设计。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录取为全日制的学生户口迁移实行自愿原则。
4.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2023年继续在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建设兵团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硕士研究生。报考该计划的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前征得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或高教处)同意,并获得《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以报名时身份为准,不得更改。详细情况与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联系。
5.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军队有关规定办理。
我校继续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考生报名时应认真了解报名须知,如实填报相关内容,若发现考生填报虚假信息,后果自负。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7.在复试、录取阶段,将在我校研招网向社会公布本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
8.我校2023年招生专业目录及自命题考试科目大纲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网址:http://yzb.tju.edu.cn)上查询。我校不举办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真题试卷。
十、部分学院/专业报考要求
1.报考机械工程学院085500机械(专业学位)的考生请注意:04智能装备与医疗机器人和05创新设计与智能制造两个研究方向基本学习年限均为三年,第一年统一在天津大学校本部(卫津路/北洋园校区)完成部分课程学习,后两年分别入驻各自的研究院开展课题研究、撰写学位论文等。具体说明及导师信息请见机械工程学院官网(网址:http://me.tju.edu.cn/news_content.action?cla=3&news.id=6913)。
报考080100力学专业的考生请注意:在复试阶段,将按照力学高超声速边界层流动稳定性和转捩方向、力学其他方向征集志愿,并按照上述两个方向组织复试录取工作。
2.报考建筑工程学院“土木工程”专业(含岩土工程、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工程技术与管理)的考生请选择“081400土木工程”。
3.报考我校建筑学院的考生请注意: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考试时间 | 备注1 | 备注2 |
510 | 景观规划设计 | 3小时(第三天上午) | 自备绘图图纸、工具 | 无 |
511 | 艺术设计 | |||
512 | 城市规划设计 | |||
513 | 建筑设计 | 6小时(第三天上午8:30~下午2:30) | 自备午餐 | |
866 | 古建筑复原设计 | 3小时(第二天下午) | 自备工具 |
详细情况以准考证及研招办网上通知为准。
4.报考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085600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的考生请注意:06医用材料研究方向为天津大学-中国科学院基础医学与肿瘤研究所联合培养专项。
5.管理与经济学部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在复试阶段,将按照管科保密管理方向和管科其他方向征集志愿,并按照上述两个方向组织复试录取工作。
6.管理与经济学部125100工商管理(专业学位)专业包括工商管理(MBA)方向和高级工商管理(EMBA)方向,其中01为工商管理全日制(全英文教学),02为工商管理非全日制,03为高级工商管理非全日制,具体参考管理与经济学部工商管理硕士和高级工商管理硕士招生简章。
7.药物科学与技术学院100700药学专业、105500药学(专业学位)专业采用全英文教学。
8.智能与计算学部085400电子信息(专业学位)专业(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人工智能等相关)在复试阶段,将按照智能与计算学部方向和未来技术学院方向征集志愿,并按照上述两个方向组织复试录取工作。
9.天津大学与新加坡国立大学合作举办的化学、物理学、化学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是经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编号:MOE35SG1A20222219N、MOE35SG1A20222220N、MOE35SG1A20222221N)。项目为期两年,共四学期,第一学期赴新加坡国立大学学习,第二至四学期在天津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福州联合学院学习。详见学院官网(网址:http://www.tju-nus-fz.org.cn/)。
10.天津大学佐治亚理工深圳学院(下简称“深圳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批准文号:MOE44USA02DNR20202060N)。深圳学院下设电子与计算机工程、计算机科学、环境工程和数据科学等四个外国硕士学位专业。录取方式、授课内容、学位要求与学位证书与佐治亚理工亚特兰大主校区完全一致。详见学院官网(网址:http://www.gtsi.edu.cn/)。
11.我校非全日制招生专业(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和单独考试专业除外)均安排在236专业学位教育中心招生、培养,其培养方案(含学费、学制)参照所报考专业研究方向对应学院执行。具体专业以《天津大学202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点击链接查看天津大学202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yzb.tju.edu.cn/xwzx/tkss_xw/202209/t20220919_32261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