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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份失信风险警示报告来了!涉及套路贷、不合格产品等

网友 2024-04-27 12:50:22

内容概述

本月通过大数据舆情系统共归集有关媒体传播量较高的失信案例334件,主要涉及套路贷、不合格产品、电信网络诈骗、侵犯知识产权、虚假广告/虚假营销、食品安全、法院判决不执行、传销、非法集资/集资诈骗、虚假数据等行为。

不合格产品的产品类别主要集中在装修建筑、儿童用品、汽车、医疗器械和服饰鞋帽、日化用品等方面。当前,不合格产品主要表现出“网络版”与“线下版”产品质量差距大、虚夸功能并制造“黑科技”噱头、大品牌及知名产品质量问题不时出现等特点。报告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注意认清产品标识、合格证明等信息,注意提前了解所选品牌,并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产品,随时保留维权依据,发现问题及时举报。

暑假即将到来。报告建议广大学生及家长注意并提前防范学生暑期参加课外培训和兼职实践活动可能遇到的培训机构及其教师不具备资质、虚假广告宣传、不兑现承诺、“黑中介”、骗取押金、侵犯盗用个人信息、网络兼职诈骗等各类失信风险。

一、媒体曝光失信案例分析

(一)失信主体类别分布

5月份,通过大数据舆情系统对主要媒体曝光的失信案例进行监测,共归集有关媒体传播量较高的失信案例334件,共涉及383个失信主体。其中,失信主体为企业的有301家,占比78.59%;失信主体为自然人的有66人,占比17.23%;失信主体为事业单位的有8家,占比2.09%;失信主体为社会组织的有6家,占比1.57%;失信主体为政府的有2个,占比0.52%(见图1)。

(二)失信行为类型分布

从失信行为类型看,5月份失信案例主要涉及套路贷(10.78%)、不合格产品(9.28%)、电信网络诈骗(8.68%)、侵犯知识产权(6.89%)、虚假广告/虚假营销(6.89%)、食品安全(5.99%)、法院判决不执行(4.19%)、传销(3.59%)、非法集资/集资诈骗(3.59%)、数据造假(2.99%)等行为,上述十类失信行为的案例数量合计占总数的62.87%(见图2)。

(三)失信主体地域分布

从收录案例所涉事件主体的地域来看,5月失信案例主要集中在北京、广东、浙江、江苏、上海等地区,以上五个地区合计占比达到52.45%(见图3)。

二、重点失信风险提示——套路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套路贷”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或暴力等方式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

(一)本月媒体披露套路贷失信典型案例

案例二:可怕的“套路贷” 1万贷款半年变身400万

浙江的王某因生意出现困难急需几千块钱周转,正发愁时接到了自称是小额贷款公司的电话,直接报出了王某的名字,问他是否需要借钱,只要在网上提交资料进行审核,就能放款。这家网贷公司犯罪团伙的客户资源大多来自一个网络平台,他们花费四五万元在平台上购买账号,就能获取包含姓名、手机号、身份证信息在内的各种客户资料,平均一份客户资料只要十几块钱。王某就是因为这样被网贷公司“盯上”的。而且,这家网贷公司向王某开出的30%的砍头息,并不是最高的。张某第一次向嫌疑人借款时,对方收取的砍头息为50%。

办案民警表示,“套路贷”因“套路”得名,与普通的高利贷相比,嫌疑人多了行骗的环节。他们会以提高贷款额度为名,引诱借款人继续贷款,以贷养贷。“其实如果借款人第一次把钱还上就不再借了,放贷公司也就没办法了。只要借款人继续贷款,利滚利,很快小贷就变成了巨债。”由于要扣掉高额的砍头息,借的本金越多,损失的利息就越多。

(二)涉套路贷失信风险企业及地区分布

5月份媒体披露涉套路贷失信典型案例主要涉及16家企业,分布在广东、湖南、海南、山东、云南、内蒙古、安徽、湖北等省份(见表1)。

(三)套路贷失信行为的主要特征

1、有组织、公司化运营的团伙犯罪

参与套路贷犯罪的主体往往是团伙犯罪,且涉案人员众多。以公司名义运营的犯罪团伙,为了掩人耳目,往往会配置十分严密完整的公司内部组织结构。有的公司整体分工井然、运营有序,不仅配备了平台维护部、业务部、财务部、法务部等,还引入了前、后端风险防控机制,更有与其合作的中介公司和社会专业讨账组织。

2、犯罪手段多样化、流程化明显

套路贷犯罪分子往往以理财公司、投资公司、民间小额借贷公司开展金融借贷业务为幌子,通过有计划的分工合作,分别由不同的犯罪分子分阶段实施物色被害人选、诱骗签订合同、制造违约、借新贷还旧贷、制造银行流水等行为。在顺利让借贷者违约、做实虚高债务后,便开始使用暴力或“软暴力”手段迫使被害人乃至整个家庭偿债,占有被害人财产。

3、以专业法律、金融知识和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为依托

从物色被害人开始到签订合同、收取利息、债务催讨等各个环节,都配置了十分专业的从业人员。例如,聘请法律顾问参与合同策划,伪造对己方有利的证据,钻法律空子;从业人员中既有在大型网络公司工作的经历,也有互联网金融专业出身的人,还有的深谙现代企业管理;通过招聘网络技术专业人员,研发大数据分析技术,对“上钩”的用户信息进行大数据模型分析,区分其“可骗价值”以便“精准套路”,决定打借款人哪个联系人的电话,或者采取哪种方式进行催收,以及下一步催收计划,甚至引入人脸识别技术来验证借款人提供的身份信息是否属实。

4、借款周期短利息高

许多套路贷都规定了7天或者14天的借款周期,也就是常说的“714高炮”。这种产品的利息往往要高出年化率36%的红线,有的高达36%的几十倍甚至几百倍。消费者在贷款时需高度留意借款周期,如果遇到类似产品应及时拒绝,以免跌入陷阱。

5、软硬兼施、暴力催收

对无法归还高额债务的借贷者采取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恐吓、殴打等暴力手段追讨债务,是套路贷犯罪分子的主要催收手段。例如,上门泼油漆、非法囚禁、恐吓威胁、恶意P图群发;以公布被害人隐私或者上门恶化被害人名声相要挟,逼迫受害女性到“夜场”、KTV、酒店等娱乐场所进行“卖淫还贷”,甚至将其卖给境外强迫卖淫团伙,从事有偿“陪侍”、强迫卖淫、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但卖淫所得永远还不清欠债;还有的犯罪分子对借贷者提起虚假诉讼,通过胜诉判决实现侵占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财产的目的。

(四)套路贷的常见“套路”

套路1:寻找生存土壤,身披“合法外衣”

为了骗取借款人上钩,“套路贷”戴上了各种面具:一是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行套路之实。不法分子一般假借小额贷款公司名义,以“快速放贷”“无抵押”等为诱饵,通过推送网络广告、散发宣传单等方式招揽借款人。还有不少公司入驻高档写字楼,披上“互联网企业”的华丽外衣,且设置了高度严密分工的内部组织架构,营造正规企业的假象,甚至有的还到了吸引不知情的高校学生前来设立学生实习基地的地步。二是精心设计借款合同,有些合同甚至出自熟悉专业的法律人士,具备合法借贷的要件。这种“天衣无缝”的骗局,不仅令借款人难以准确区分,也增加了司法办案难度。

套路2:故意制造违约,提高还款难度

“套路贷”犯罪分子最居心叵测的是让借贷者一直都处于无法还清债务的状态。例如,故意扣留借款人房产证致使其无法向银行贷款,而未能按期归还欠款;当事人被诱骗签订空白合同、同意陷阱条款后,犯罪分子往往在还款日到来前夕通过电话故障、系统信息错误、系统维护、人不在本地、突然“失联”等方式,致使借贷者“被逾期”。这种主观故意造成的借贷者违约,提高了借贷者还款难度,进而达到索取高额滞纳金、手续费,最终非法占有借贷者财物的目的。

套路3:游说被害人以贷还贷,恶意垒高债务

通过恶意制造违约和逾期等方式导致借贷者无法按期还清债务并累积高额滞纳金后,犯罪分子往往会给“永远还不清债务”的借贷者提供以贷养贷的“平账”方法,不断恶意叠高借贷者债务。例如,将借款人介绍到其他贷款公司,让借款人借新钱还旧账,或者直接逼迫借款人签下虚高的欠条,或者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和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借贷者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

套路4:逼迫受害人签订含高额“砍头息”的“阴阳合同”

大多数套路贷都看中了有大量借贷者有融资需求却得不到正规融资渠道的现状,再加上其瞄准的大多都是对套路缺乏识别能力的学生群体、老年群体下手。在此背景下,犯罪分子往往以高额的“砍头息”来牟取暴力,借贷者迫于急需用钱的压力只好“顺从”。“砍头息”是指放贷方以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等名目从贷款本金中先行扣除一部分钱,却以未扣除前的本金计算贷款利息,变相突破法定民间借贷利息上限的行为。例如借款金额是10万,放贷方扣除2万手续费后,实际借贷人仅得到8万元,但借款合同却签的是10万,利息也是按10万本金计算,变相提高了贷款利率,加重了借款人的负担。

套路5:多“马甲傍身”导致消费者“被贷款”

在日常高频消费场景中,经常会有“被贷款”的现象发生。例如,在票务平台上买火车票,却被平台默认绑定某消费贷产品来分期付款,购票者糊里糊涂变成贷款人;在网购平台一键下单进入支付环节,平台自动置顶推荐其自行开发的消费贷入口,用户一旦使用,就会在不知不觉中背上一笔新的还贷任务。这些套路贷往往没有清晰的标识,且常常隐藏在教育培训、生活缴费、医疗美容、手机充值等各类消费中,消费者很难辨认出其花式“马甲”,往往导致“被分期”。常见的“套路贷马甲”主要包括“车贷”“房贷”“消费贷”“教育分期”“美容佳丽贷”“身份证贷款”“不押车贷款”“不抵押私贷”等。

套路6:伪造“证据链”以“颠倒黑白”

犯罪分子在伪造“证据链”方面无所不用其极,例如利用“出借人”空白合同,虚签的借款合同、复印混淆真假原件等手段,通过所谓的“谈判”“协商”“调解”或民事诉讼等方式达到谋取或控制被害人资产的非法目的。

套路8:贷款前强制要求购买服务或产品

有些借贷平台必须先花费几百块钱购买会员才能使用。有些借贷平台贷款之前会强制性让借贷者默认买产品,比如贷款5000元钱时平台会强制要求借贷者先购买1500元的另一款产品才能放款,这1500元的产品往往只是一个手串等价值只有几十块钱的小物件,借贷者购买之后,下放3500元本金,最终是按5000来还。还有平台在给贷款人放贷时,会强制性让贷款人默认30%的本金以商城代金券的方式返到贷款人的账户,剩下70%的本金打到银行卡上,其实商城上的产品往往远高于市场价,导致这张代金券根本无法使用。

(五)套路贷失信风险防范措施

1、注意保留证据,仔细阅读合同

一是从最开始接触借贷平台或相关人员时,应注意保存录音,以防被销售人员过度承诺等所迷惑,并随时截图或保留对方聊天、转账等记录,证明对方的套路贷行为,尤其是对方对各种款项的解释。二是仔细阅读销售合同条款,看清合同有无附件内容,签约后保留书面合同。如果发现借款本金和合同上标明的本金不一致时,消费者应高度警惕陷入套路贷。三是如对方提供空白信息贷款合约,要求合约对首付数额、贷款数额、还款期限明确载明。同时最好在懂合同的人士陪同下签订合同,谨防合同中的各种“坑”。四是问明合同之外或购买该产品所包含的其他费用,掌握自主权。

2、尽量通过正规渠道获得资金

消费者办理借款、贷款时,应尽量通过银行或有关部门认定的贷款机构进行贷款。同时,应高度警惕贷款机构提供的“银行流水与借款合同一致”等试图说服借贷者的所谓“证据”。在借款前,可尝试通过“信用中国”等网站查询借款公司及相关负责人的信息,如果发现曾出现过行政处罚等失信行为,或频繁与有过多次失信记录的企业合作和关联,或在近期频繁变更企业名称、企业股权等情况,应引起高度警惕。

3、警惕“无抵押贷款”等诱导性用语

犯罪分子往往以“无抵押贷款”“一秒放贷”等用语对急需用钱的潜在借贷者进行虚假宣传,但实际上所谓“无抵押”只是诱导被害人进入陷阱的“套路”,实质是先引其“上钩”,再以流程化、步骤化的方式让借款人最终由所谓“无抵押贷款”到不得不以自己或亲人的房产、车辆等财产来还债,实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真实目的。

4、准确认识贷款利率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的,为合法利息,受法律保护;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的,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贷款年利率24%~36%之间的是自然债务区,不受法律强制保护。消费者应充分认识超高年利率存在的风险。

三、重点失信风险提示——不合格产品

(一)本月媒体披露不合格产品失信典型案例

案例一:便宜的“快时尚”不再时尚 质量差成最大痛点

媒体调查发现,Forever 21品牌所属公司永远二十一商业(上海)有限公司涉及16项行政处罚。2019年的两项处罚中,处罚理由为“该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此前,该公司还多次以“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被处罚。海恩斯莫里斯(上海)商业有限公司的服装品牌H&M在中国也频频出现质量问题,去年以来因质量问题被处罚了5次。

案例二:“网售款”儿童家具不应成“劣质”代名词

六一前夕,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专门对网售儿童学习桌椅进行了比较试验。检测发现,20套儿童桌椅中,13种学习桌,8种学习椅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样品整体不符合率竟然高达52.5%。主要涉及有锐利的边缘尖端、有危险的孔隙及间隙、抽屉桌台不够安全稳定等安全隐患。

此次儿童家具比较试验样品全部取自电商平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中,涉及6个电商平台的32家网店。其中天猫店铺13家,京东商城6家,亚马逊4家,苏宁易购3家,1号店3家,国美2家。一些不符合标准的儿童家具还是在电商平台里销量靠前的“爆款”产品。

(二)涉不合格产品失信风险企业及地区分布

5月份媒体披露涉不合格产品失信典型案例主要涉及22家企业,分布在浙江、河南、北京、陕西、福建、上海、辽宁、湖北、天津、广东等省份(见表2)。

(三)不合格产品失信行为的主要特征

(四)本月媒体披露不合格产品涉及的主要产品类别

从产品类别来看,本月媒体曝光的31个失信案例中,装修建筑、儿童用品、汽车、医疗器械和服饰鞋帽、日化用品等类别的产品质量问题披露较为集中(见图4)。

装修建筑产品方面,失信典型案例共有8个,其中已处置案例4个,另有4个案例未处置。案例主要表现在购房交房、楼盘装修、酒店房屋、广场地面、装饰涂料等产品的质量问题。如大风吹落墙皮被质疑建筑质量;防盗门抽检不合格,主要原因是钢板厚度不达标、锁具缺乏保护、防破坏性能差;酒店客房天花板半夜突然掉落“砸醒”住客;每平米近万元的精装修楼盘货不对版、偷梁换柱;水性科天产品连续两年被检不合格;小区广场突现百余平方米塌陷;多个厂家建筑装饰涂料产品不合格;新房未入住就掉墙皮露电线等。

汽车产品方面,失信典型案例共有6个,其中已处置案例2个,未处置案例4个。其中西安利之星奔驰漏油事件自4月初以来一直处于舆论顶峰,事件焦点虽然在车主维权一事上,但问题的根源则是进口的奔驰CLS300型运动轿车还未出4S店即出现漏油事件。西安市市场监管部门5月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该辆进口奔驰在出厂前就存在问题,系“装配过程中将机油防溅板固定螺栓遗落在发动机内”所致,实属质量问题。与此同时,5月份媒体披露的品牌豪车质量问题案例环比显著增多,且具有较强的代表性。例如,“116万买的路虎没出店门就现故障提醒”、“人人车卖水泡车,10分钟完成249项检测”、“媒体披露国产汽车品牌众泰旗下z700款车被消费者曝出存在各种各样的质量问题”、“起亚和现代汽车制造商召回超百万辆,自燃、漏油等质量问题严重”等事件。

医疗器械方面,失信典型案例共有3个,均为已处置案例,主要发生在天津、河南和辽宁,涉及赛诺医疗、欧姆龙等大众熟知的医疗品牌。其中,被查出问题的产品包括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核心产品冠脉支架BuMa支架,且连续3年被查出问题,累计发现24项缺陷或问题点,该产品还曾获“国家重点新产品”、“天津市杀手锏产品”等称号。此外,还有河南省三家卫材和医疗器械公司被检查出环氧乙烷残留量、压力差不符合标准等问题,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欧姆龙等品牌的电子血压计被查出标识要求项目不合格。

服装鞋帽、日化用品方面,失信典型案例共有4个,其中已处置案例3个,未处置案例1个。5月最为典型的服装鞋帽类产品问题是防水抗菌等功能性服装的质量问题,这些功能性产品往往在功能标签上标识具有包括免熨、抗菌、吸湿吸汗、速干、防水透气、防紫外线等功能,但却被有关部门检查出高达32%的不合格率。这些功能性服装涵盖了多个高端品牌,不仅有的被检查出含有甲醛、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等有毒有害物质,还被检测出防水性差、安全风险高、不具备标识所宣称的功能等各类问题。洁牙器、牙刷等日用问题产品来自大型跨境电商和国际知名品牌。如本月披露的“700多元洁牙器质量售后问题多,亚马逊最畅销商品频遭投诉”、“隆力奇、竹盐等45组牙刷存质量问题”等事件。

(五)不合格产品失信风险防范措施

一是注意认清产品标识、合格证明。缺少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地址的产品,切忌盲目购买。

三是注意要在正规渠道购买。各品牌官方旗舰店及其网店、官方授权的正规专卖店及专柜、各大知名购物平台等对产品质量的管控及售后保障服务相对较为完善,一旦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也易于维权。消费者不要贪小便宜,选择不正规的渠道购买产品。一方面容易买到假货,另一方面发现产品质量问题难以维权。

四是保留证据,依法维权。在购买产品后的一段时间内,尽量保存好有关该产品的所有凭证,包括销售合同、发票、交易凭证、购买票据、吊牌或说明等,在出现质量问题时,作为维护自身利益与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后,消费者可选择要求销售者换货或者退货,并注意收集与销售者沟通协商过程各类证据,以便协商不成时向有关部门投诉,必要时还可以采取法律手段以维护自身权益。

四、失信风险预警

(一)暑期培训风险预警提示

暑假开始倒计时,为了不“输在起跑线”上,将孩子送进校外培训机构成为很多家长的选择,这也带来了中小学生课外培训市场的异常火爆。教育培训不像其他一些行业,具有标准化的质量管理、监控、检验和追溯系统。大多数教育消费者,普遍缺乏对质量和服务的明确认知,这就让很多以营利为目的的培训机构钻了空子。

1、失信风险预警

在培训机构追求利益最大化和家长追求孩子分数最高化的双重驱动下,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乱象丛生,对学生、家长和学校都存在很大的影响和冲击。

一是师资队伍“鱼龙混杂”。暑期给孩子报课外培训班,很对家长都特别看中“名师”这一关键因素。为此一些培训机构为了吸引更多的学生资源,在招生简章上说学校课程都是由某某名校的名师来讲,可实际到了课堂上,却发现老师们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比如泉州晚报、金陵晚报等多家媒体在走访培训机构后发现,培训老师没有教师资格证的情况普遍存在,其中不少老师竟是在校学生兼职。

二是办学资质“无证无照”。按照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获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之前,必须将教学内容在教育部门备案。教育部2018年5月发布的数据显示,在摸排的近13万所校外培训机构中,无证无照的占三成,部分培训机构没有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或证照不齐全,存在超纲抢跑和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

四是培训合同“暗藏陷阱”。一些教育培训机构提供的格式合同中,有减轻经营者责任、限制消费者权利的嫌疑。消费者在选择培训机构的时候,一定要慎重选择,尤其是要认真签订合同,把有关服务的内容、费用、质量、方式和退费事项都写进合同内容,万一权益受到损害,方便维权。

六是消防安全“隐患重重”。不少家长还反映,校外培训机构的分布从校园周边到大街小巷,从临街门面到居民住房,从单元楼到仓储间,几乎抢占了所有人群易聚集的地方,消防隐患、食品安全等问题让人担忧。

2、防范措施提示

针对校外培训存在问题,我们在整理分析媒体、教育部门等有关提示的基础上,提醒广大学生家长,鉴识和选择民办培训机构,要注意以下五点:

一是查看机构资质。学科类培训首先要核实是否持有地方教育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并持有民政(非营利性)或市场监管局(营利性)登记证。家长要认真阅读培训机构的信息公示栏。培训机构应在显著位置公示《办学许可证》和登记证正本。是否持有教育部门盖章并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是合法与非法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最根本的区别。同时要看清办学许可证的注册地址是否与办学地点一致,招收学生的年龄段、培训范围与办学许可证规定的是否一致,还要留心办学许可证的有效期是否超出(如果出现与办学许可证不一致的培训机构也是不合法)。

三是不要轻信招生广告。对于一些培训机构的广告中宣称的诸如“最好”“最权威”“官方指定”“保分保过”等内容要认真核实,避免轻信。有些培训机构宣传“某某学生考入某某名校”存在移花接木、子虚乌有等夸大宣传情形,也不要轻信。

四是考察办学场所安全性。设置在大厦上的培训机构,建议选择楼层低的。要察看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灭火器、消防栓等配备和检查是否到位;在公共通道上监控是否正常运行。询问在校教师和学生有没有经常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

五是仔细签订书面合同。选择培训机构交费前,一定要签订培训合同。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要看清培训机构合同公章是不是与证照注册一致且在有效期,确认无误后再签字;交费时应索要合法的税务票据,拒收不受法律保护的收据。合同和缴费凭证应妥善保管,一旦涉及退费时需出具。

3、监管建议

近年来,有关部门持续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完善的问题。为此,建议有关部门做好以下两方面:

一是健全培训机构定级评价制度。部分媒体反映,目前教育部门每年对校外培训机构实施年检并进行粗略定级,不能完全反映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消费者很难根据简单的定级分辨出培训机构优劣。建议制定更为详细的年检标准,并可引入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规模、当年度业务行为、培训内容和学生反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打分并向社会公示。通过政府评定和社会机构评价相结合,能够更真实的反映出校外培训机构的质量,方便学生选择。

二是健全信用分类监管机制。对已经经过合法审批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已进行注册登记的校外培训机构,在官方媒体公布白名单,并及时更新其日常监管和年检情况。对于符合“黑名单”认定标准的培训机构,将其纳入“黑名单”,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培训机构“黑名单”信息推送有关单位并向社会公开,按照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二)暑期兼职风险预警提示

随着一年一度高考的顺利结束,高三毕业生迎来“最长暑假”,如何度过一个充实而有意义的暑假成为了很多学生思索的问题。同时,还有许多在读大学生准备利用假期参加社会实践、兼职打工。而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暑期学生求职心切的心理,以“职业中介”等为名义的骗局频频出现:“黑中介”发布虚假信息乱收费,无协议交纳押金,侵犯盗用个人信息,网络兼职诈骗等行为,让不少学生“被套路”,利益受损。

1、失信风险预警

二是兼职刷单“套路深”。刷单兼职是暑期兼职诈骗的高发区,不法分子利用学生用户想要舒适兼职的心理,发布刷单任务,在结算时他们则以“系统识别结算”“当天任务未完成”为由,不断向受骗者收取保证金或先行费用,名为刷单,实为诈骗。并且,所谓的刷单行为在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已经被界定为“违法行为”。此外,市面上还出现了类似传销的“会员制刷单”诈骗。诈骗分子会向学生主动推荐暑期兼职并一再承诺安全可靠,学生入会需要填写个人资料和上传身份证照片,并缴纳一定的会员费。在之后的流程中,新入会的学生只要拉进新会员就会有相应分红。这种“拉人头”的方式实质上就是传销的变形,而填写的个人信息也将成为他们威胁受害者的利器。

四是无底薪收入“靠提成”。许多商家习惯于在暑假期间招聘学生做兼职业务员,但却宣称兼职业务员都没有底薪,“做得多,自然提成就多”。许多学生应聘这样的工作后,虽然付出了辛勤的劳动,但往往因为产品推销难度较高而成交寥寥,甚至无一成交,最终自己一分钱工资都没拿到。而一些工厂的流水线上,也充斥着“无底薪,靠计件”的招聘行为。

2、防范措施提示

暑期兼职对于学生而言是一次难得的锻炼机会,只是在寻找兼职的时候不能“一头热”,必须冷静分析,谨防兼职骗局,根据有关部门发布的提示信息,提醒广大学生在挑选暑期兼职岗位时,要牢记以下“四个要点”:

一是谨慎选择兼职平台。不要随意从各种无保障的渠道上选择工作,如QQ或网络广告电话、刷单兼职群等渠道。建议大家从靠谱平台选择暑假工,采用多重筛选机制,确保岗位信息的安全可靠。

二是谨防个人信息泄露。诈骗分子为了博取用户的信任,会避免在招聘信息上提及收费事宜,甚至会强调“免会费”等字眼。他们通常会让兼职人员先尝试完成一个简单的任务,后才慢慢提出各种收费的项目。注意,正规的兼职一般是不存在提前收费的操作,所以在面对“交钱”“抵押个人身份证”等要求的时候,大家务必多留心眼,谨慎拒绝。

三是谨防不实广告宣传。不需要专业技能,可以自由安排时间又能轻松“暴富”的兼职肯定是有猫腻的,尤其是标着“轻松赚”等字眼的兼职更要留心。在不确定薪酬的情况下,可以先在正规的求职网站上搜索相关岗位,了解平均正常的时薪和合理要求,作为薪酬的参考。

四是谨慎签署完备纸质协议材料。大学生兼职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订权责明确的书面协议书,约定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及其支付方式、伤害赔偿、劳动条件等,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通过中介求职要留意其是否正规,正规中介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都是可以在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查询的。

3、监管建议

当前兼职招聘信息多由网络平台发布,其信息真假难辨,给求职者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带来风险。对此建议有关部门加强网络兼职招聘平台监管:

一是明确招聘平台责任,实施信用监管。建议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网络虚假信息监督管理的制度和明确信息发布平台的责任,倒逼平台对职位信息真实性审核的主观能动性,建立和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让互联网招聘平台真正成为更多求职者的好帮手。可考虑建立招聘平台信用评级制度,根据不同的信用等级,对招聘平台进行差异化监管。

二是建立健全多部门协作机制。学生兼职因为身份的特殊而与一般务工人员不同,更需要社会和相关部门的保障和引导,例如社区、劳动部门、教育部门和学校等可以合作搭建平台,为学生在假期提供更加稳定、安全的招聘渠道,同时监督用人单位合法按约定用工,为学生兼职撑起保护伞。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确定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实际利率的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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